【喪葬】下葬方式總覽──土/火/樹/灑/海/花葬
先給大家一個概念,無論是哪一種宗教,喪葬流程 = 喪禮 + 葬禮,
「喪禮」就是讓親友來道別追思的告別式,通常辦在殯儀館的各個禮堂,
「葬禮」是指將過世的人「下葬」,把靈骨或骨灰放到他未來的住所。(ex.土中、海中、靈骨塔等) 一般人喪禮+葬禮都會辦,喪禮時會邀請所有親友,葬禮時則只留下至親,
但如果希望簡化後事,也有許多人選擇只辦葬禮。
那,台灣目前有哪幾種「葬禮」呢?下葬方式有什麼選擇呢?
● 不火化的葬法:土葬 (8.84%)
● 要火化的葬法:樹葬、海葬、撒葬、花葬,或將骨灰罈置於靈骨塔/墓園等 (89.77%)
所以啊,我們常說的「火葬」其實不是下葬的方式,只是過程, 大體先經過火葬,再從樹葬、海葬、放到靈骨塔或墓園等選擇一種,給過世者一個往生後的永久住所。
【Part 1. 土葬】 (法源)
▼這應該是大家很熟悉的葬法,四十年前超過70%的台灣人,包括我爺爺,都是用土葬:(照片來源)
如上圖所說,
因為「撿骨」的傳統,台灣的土葬其實不是100%純土葬,都是「先土葬後火葬」;
先跟墓園買墓地,土葬後數年→撿骨→靈骨火化→進靈骨塔,最後還是會火化成骨灰的。(為什麼要撿骨?)
1.那我不撿骨可以嗎?
先不管你的信仰或觀感,就法律層面來說:如果在臺北市,不行;其他縣市,可以。(法源§12:七年輪葬)
撿骨除了傳統考量外,其實還有很重要的「空間資源再利用」的概念,
大家國中時應該都學過,台灣是世界人口密度第二高的國家,
如果永久性土葬、不撿骨,基於宗教與尊重,同一塊地不可能再土葬其他人;
換句話說,土葬「消耗土地的速度」是很快的。(我媽云:活人都不夠住了呀...) 這樣看來,
台北市成為第一個強制立法「七年內一定要撿骨、讓出墓地給下一位使用」的縣市,也是滿合理的。
2.如果我家想走完全傳統制的土葬,可以介紹一下細節、習俗或禁忌嗎?
請參考這個網站,寫的非常巨細靡遺每個程序都有圖解,也可以參考《台灣殯葬資訊網》的文章。
另外,如果想對一般土葬有更具體的概念, 可以看看這篇或這篇,
分別是一位天主教神父、一位道教的阿公的下葬紀實,拍的很平靜請安心享用。
【Part 2. 樹葬、花葬、灑葬】 (法源)
▼這三種就是俗稱的「綠色環保殯葬」,直接看圖示比較有概念:(照片來源)
1.上面的圖只有樹葬啊,那花葬呢?灑葬(也有人寫「撒」葬)呢?
花葬跟樹葬其實一模一樣,只是如果埋葬的墓地種的是花,就是花葬;種的是樹,就是樹葬。
目前台灣的墓園以樹葬為主,頂多是樹葬區旁留一小塊地種花以供花葬,
不過!這種情形在2013年改變了,台灣第一個專門的花葬區《臻善園》已設在陽明山上,
占地8200平方公尺,據說會按四季時令種花,例如春天種杜鵑、秋天種桂花等。
至於灑葬,跟樹/花葬的差異就在「沒有環保骨灰袋」,
灑葬是「直接把骨灰灑在泥土或植物上」,這篇《花灑葬田野調查》拍的滿清楚的,
不過因為直接灑葬可能會使骨灰再隨風雨流下,有衛生問題,
所以現在很多灑葬也會挖洞,確保骨灰已埋入土中,Ex.宜蘭的福園。
2.我聽說樹葬超難申請的欸,聽說要等八個月??? 不,其實樹葬不難申請,
請先看內政部公布的《全國公墓內目前可實施骨灰樹灑葬地點》(備份連結), 滿佛心的一張表,
收費/申請窗口都整理的很清楚, 現在已有16個縣市可供樹葬,而且大部分是接受跨縣市申請的。
真正難申請的,應該是植存,尤其是《法鼓山環保生命園區》的植存,
除了完全不收費、媒體曝光較多(聖嚴法師也葬在這裡),因為生態考量,這裡一天只接受兩個樹葬名額;
最新消息是,至少要等8個月~1年才能等到植存的位子。
如果想了解更多樹葬/植存過程,請參考《法鼓山植存記錄》跟這篇《基督教父親的樹葬選擇》。
【Part 3.海葬】 (法源) ▼
「我死後,請把我的骨灰葬在台灣海峽。」已經不再只是老兵遙不可及的夢想:(照片來源)
雖然說聯合海葬是北北桃三個縣市主辦,但若沒有額滿,其他縣市居民也可以申請,
以今年(2012)來說,開放120個名額最後只有87人報名,所以有申請就會上。
相關申請方式、細節都可以在《北北桃聯合海葬官網》找到,裡面也有海葬實況影片,不長才1min,
但可以對海葬更有概念。(我個人覺得儀式雖簡單,但滿感人的) 至於,
有人問:我家人想要海葬,但不想在北部的海岸(ex.想葬在澎湖海域),可以嗎?
《台灣殯葬資訊網》有介紹自辦海葬的方式, 但目前台灣有海葬規範的除了北北桃,
就只有高雄市訂了《高雄市海葬實施要點》(備份連結), 所以能申請的海域也是很有限的。(可參考這篇分享)
【Part 4.安置於墓園 / 靈骨塔】 (法源)
▼目前台灣安葬方式的大宗,過世後直接火葬、或像我爺爺土葬多年撿骨後都會安置到這裡:(照片來源1.2.3.4)
上圖說明中,最重要的就是「使用權」問題了。
在台灣,靈骨塔/墓園公司大多是開「永久使用權狀」給我們,但地政所發的「所有權狀」還是公司的,
其實這是個優點,因為我們沒有所有權,就不用負擔每年的地價稅、房屋稅或轉賣時的增值稅。
但,常見的爭議是,公司不幸倒閉,靈骨塔被公司拿去抵債,或公司被合併所有權被轉給其他公司,
這時,原本我們這些使用權主人,到底還能不能繼續用我們花大把銀子買的塔位呢?
這種爭議還真不少,像這篇和這篇,最後都是上新聞、上法院解決。
怎麼預防這種問題呢?
● 找可信賴的公司:可參考《內政部合法業者資料庫》(備份連結)、《合法墓園寶塔清冊》
● 簽約時寫明「若使用權/所有權變更,應如何處理」:可參考《內政部使用權買賣定型化契約範本》
其他挑選塔位或墓園的細節,請看台灣殯葬資訊網整理的靈骨塔位篇、墓園篇,
也可以參考消費者基金會很詳盡的Q&A、內政部寫的簡明注意事項。
看了這麼多種葬禮,到底該選哪一種?不要問我,請去問葬禮的主角。
當然不是說要你去擲筊或用禱告感應問過世的人啦,
而是說,只要你的家人長輩不是那種一提到死亡這件事就「呸呸呸、囝仔郎賣黑白講」的人,
在適當的時機,大家都還健健康康、有完整時間思考這件事的時候,可以試著的詢問他們的想法,
決定如果「那一天」到的時候,想用哪一種方式安歇。
很多事先沒有討論過的家庭,都是在臨終前倉促的問病人的意願(如果病人還能表達),或子女自行決定,
但畢竟,葬禮是一個人一生中,最後一件終身大事啊!能尊重主角的想法是最好的。
(不過像我媽就不想自己決定:「啊都過世的話就隨便了啦,你們決定,你們方便就好啦。」偉哉我媽啊如此貼心... )
▼ 延伸閱讀:
【喪葬】台北市的「七年輪葬」制度
【喪葬】環保骨灰罈 v.s 環保骨灰袋
▼ 站外連結:
台灣殯葬資訊網 (是個叫三月春雨的私人公司架的,超完整殯葬知識資料庫!大推!)
內政部殯葬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及不得記載事項 (備份連結)
(可當簽喪葬服務合約時的guide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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