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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傳統喪葬禮儀流程

項目

 喪禮儀式內容

 做法及意義

1

 遺體安置

依古禮,人亡後應於大廳打水舖安置遺體,並 依男左女右,頭內腳外安置後擇日入殮。現今 大都是在醫院過世後送到殯儀館冰存,部分送 回家中者,則需租用冰櫃冰存。 
親人斷氣死亡,依俗須於門口燒一紙轎(車) 供靈魂乘赴陰間,稱「燒魂轎」。今人多在醫 院過世,一般是在遺軆運回家中或運至殯儀館 後,始焚燒魂轎。也有許多人就不燒魂轎了。

2

 舉哀變服

家人亡故,傷心痛哭,並換穿白色或黑色等素 色衣服,謂之「舉哀」、「變服」。

3

 豎靈

「豎靈」即為死者設立靈位。禮俗稱人死後身 體毀壞,靈魂無所依,古禮需以亡者衣物登高 招魂,此為「復」禮,其意與今之「招魂幡」 相似。另立一牌位,給亡魂依附,此即古之設 「重」之禮,即今之「魂帛」或「神主牌」。

4

腳尾燈 
腳尾錢(腳尾紙) 
腳尾飯

道教謂人死後需赴陰間報到,為讓亡者黃泉路 上一路明亮,故備「腳尾燈」。「腳尾錢」為 亡魂往地府通關過橋之資。又恐亡者挨餓,故 有「腳尾飯」之禮俗。過去均於人死亡後立即 供奉,近年來喪事多在殯儀館舉辦,腳尾燈、 腳尾錢、腳尾飯已省略或於豎靈後始為之。

5

 誦腳尾經(開魂路)

道教誦「度人經」,為引領亡魂到陰間(開魂 路),並有拔度亡魂之意。 
佛教則誦「彌陀經」,是期盼亡靈一心專念向 佛,往生淨土。

6

 帷堂闔扉示喪

依禮俗,家有喪應半掩門扉(闔扉),以白布 圍水舖(帷堂),並在大門貼白紙示喪(如 「嚴制」、「慈制」或「喪中」)。

7

 拜飯(奉飯、捧飯)

依古禮於大殮後,事死如事生,早晚應奉飯。 唯今人遺體大都冰存殯儀館,至出殯前夕或當 天上午才舉行大殮。因此,除少數「打桶」外 ,一般都提前至死亡後翌日即行奉飯。

8

 報白

母喪,長子或長孫應親赴母舅家報喪,稱「報 白」。父喪,則應向家族宗長、伯、叔等報喪 。今人大都以電話通知聯絡。

9

居喪成服 
喪服(孝服) 
孝章(孝誌) 

依古禮於大殮後,喪家日常生活如吃、穿等都 與平常不同,尤其在穿著上,須依與亡者之關 係改穿喪服(五服制度),行「成服禮」稱 「居喪成服」。今為亡者初著喪服(孝服),是 謂「成服」。而在喪服之外,另有「孝章」或 「孝誌」佩帶於手臂或髮際,稱為「帶孝」, 表示家有喪事。

10

 治喪協調

今人喪禮概由禮儀社之專業人員負責處理,各 項儀式細節、物品與服務人員,均須協商討論 並議定價錢。此一部分在現代喪禮中極為重要 ,家族成員應共同參與。

11

 擇日擇地

一般人篤信行事時辰與方位風水之吉凶關乎一 家之興衰,因此喪事各種重要儀節,如入殮、 移柩、發引等均需請人選擇吉日良辰,即「日 課表」。 
擇地是選擇埋葬吉地,今人多行火化,火化後 骨灰一般安置在靈骨塔,並依亡者生肖坐向選 擇吉位。

12

 訃聞

依古禮於大殮、成服之後,停靈在堂待葬時, 應遍訃親友。今人大都於出殯日才舉行大殮, 因此於出殯日選定之後,應即印製訃聞,訃告 諸親友。「訃」之意為報喪;「聞」為與聞。

13

 做七(做旬)

傳統喪禮受佛教「輪迴」及「十殿閻王」等說 影響,而有「做七(做旬)」之俗。自死亡之 日起,每七天需祭拜亡魂,直至七七四十九日 止。「做七(做旬)」之俗已有千餘年,是佛教 影響中國喪禮最深遠者之一。

14

 禮堂佈置

於出殯前一日搭棚佈置禮廳,舉行各種出殯奠 祭儀式。今人多於殯儀館租禮廳舉行告別儀式 。

15

 法事功德

過去喪俗,葬前要作功德,延請僧道誦經禮懺 ,目的是超渡亡魂,普渡孤魂野鬼。

16

 小殮

「小殮」是為亡者穿衣服,而依禮俗,先要行 「乞水」儀式,為亡者「沐浴」,然後「更衣 (襲)」、「化妝」、「飯含」、「辭生」、「放手尾 錢」等。

17

 大殮

「大殮」是為亡者入棺、蓋棺之儀式,即所謂 「入木」。「大殮」後稱「殯」,謂亡者已成賓 客矣。

18

 移柩(轉柩)

遺體入殮後,棺木稱為「柩」。「移柩」是出殯 前,把靈柩移出庭外,或稱「轉柩」,是整個 出殯告別儀式的開始。

19

家祭(奠) 
公祭(奠) 
拈香

出殯前舉行的奠祭儀式,先由子孫、後按與死 者親疏關係之外戚,族人先後奠祭,是為家祭 (奠)。家祭(奠)後由死者朋友拈香奠祭, 
今人交遊廣闊,大都於家祭(奠)後行公祭(奠)儀式,由外賓弔唁致祭 。

20

 瞻仰遺容封釘

遺族瞻仰亡者最後遺容後蓋棺,並行「封釘」 禮。父喪由伯、叔封釘;母喪由母舅封釘。 封釘古時隱含有驗屍之意義,謂亡者沒有遭到 配偶或子女之凌虐或陷害而冤死。

21

 發引辭客(謝客)

發引是引導出發,即出殯之意,把靈柩運送至 墓地埋葬或火化場火化。而喪家在半途停棺辭 謝送葬之親友,稱「辭客(送客)」。

22

 火化安葬

火葬則是在火化場火化;土葬則在墓地掩埋。

23

 晉塔

今人大都行火葬。遺體火化後骨灰以罈貯存, 陳放於靈骨塔。一般晉塔時,除備祭品祭祀亡 者外,也要祭拜土地公(猶如土葬要祭墓,也 要拜后土)。

24

 返主安靈

葬畢奉神主(魂帛)以歸,即古之所謂「送形 而往,迎精而反」之意,是為「反主」。而為 神主(魂帛)安位祭祀,稱為「安靈」。

25

 巡山  完墳

葬後數日,子孫親至墳前巡視,檢查一切是否 妥當,是為「巡山」。而墳墓建造完成,擇一 吉日到墓地祭拜,稱為完墳」。惟今人多行火 葬,已無巡山、完墳之禮。

26

 百日

 人死亡後第一百日舉行之祭祀儀式,應舉哀。

27

 對年

人死亡後一周年舉行的祭祀儀式,即古喪禮之 「小祥」(兩周年稱「大祥」),應舉哀。

28

 三年

依古禮父母之喪要守喪三年(27個月),唯今 人僅於喪滿周年後,擇期舉行「三年」祭祀, 即古之「禫」禮,表示仍遵守「三年之喪」之 禮。

29

 除靈  合爐

 「三年」之後,表示服喪期滿,喪禮結束,一 切作息恢復平常。擇一吉日把亡者靈位除去 (除靈),神主(魂帛)燒化,亡者名字寫入 祖先牌位,並把些許香灰放入祖先香爐之中, 從此與歷代祖先合祀,稱為「合爐」,即古之 「祔」禮。 
「除靈」有於百日後行之者(泉州人),有三 年後始行之者(漳州人)。

30

 慎終追遠

 每年清明節、忌日掃墓祭拜、追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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