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地區葬禮習俗
一、奉腳尾飯
【由來】當死者生命在彌留狀態時,家屬便要開始著手準備有關喪禮的一切,首先將病患的床位移到正廳臨時搭設的床鋪上,床鋪位置依男左女右擺設,稱為「徒舖」或「搬舖」。直到死者臨終時,便要取下正廳的天公爐,以布或米篩遮住神明和祖先牌位,稱作「遮神」,家屬在死者身上蓋「水被」(白布中央縫上紅綢的被單),以銀紙或石頭為枕,並在死者腳邊供上「腳尾飯」,使死者不至於挨餓,一盞白蠟燭,做為長明燈,照明陰間的路。並以厚紙或白布,寫上死者的姓名、生卒年月日時,作 為「魂帛」,暫時替代神主牌位,供於正廳的一角,燃燭燒香,稱為「豎魂帛」。此外,大門上也要斜貼白紙條,以及「嚴制」(父死時用)、「慈制」(母死時用)或「喪中」等字樣,告知左鄰右舍家中有喪事。
【設置位置】靈桌與帛設於正廳的一角
【供品】辭生時,備十二種菜碗供於死者靈桌;若有請僧尼誦「開魂路」或誦經,靈桌上還要供著三樣水果。此外,還需準備「腳尾飯」:即米飯一碗、飯上置熟鴨蛋一只、飯上插一雙筷子。
【金銀紙】燒腳尾錢,如銀紙、往生錢;有的家屬會燒「腳尾轎」給死者充作在陰間的交通工具,也是藉以對天奉告死亡事件。禁忌由於腳尾飯上插有筷子,所以平日禁止小孩將筷子插在飯上,以避不祥之兆。又「守舖」時,忌諱貓跳到屍體身上,以免屍體會被嚇得跳起來抱住旁人,傳說貓屬虎性,若不幸遇此意外時,可使其抱住扁擔或其他物品,屍體便可回復原狀而不會禍害於人。
二、接板(接棺)
【由來】當屍體要準備入殮前,得先準備好棺木,稱為「買壽板」,擇吉日吉時將棺木接回家中來,一般是以吹角樂音做為引導,由四名以上的抬棺者(或土公)用小卡車運到喪家,途中若有經過橋或十字路時,需沿途置留銀紙和紅布一條,稱為「放紙」,棺木運到喪家時,稱為「接板」或「接棺」。棺木進屋時,得頭先進,以便入殮時頭內腳外。要放板前,得先在左鄰右舍的門口貼上紅紙條,作為避邪用。
【祭品】米一包、細竹圈(象徵團結)、掃帚(驅邪)、金鼎(燒金用)。
【金銀紙】-壽金拜土地公,小銀拜死者,均由子媳在接板時的門外板邊燒化。接棺後,家人就可行「圍庫錢」的儀式,將隨身庫錢燒化,為死者生前向庫官庫吏所借來的庫錢,此時悉數歸還。
三、孝飯
【由來】當死者已被裝入鋪著庫錢、銀紙及生前用品的棺木,封棺大殮後,翌日清晨家屬就要為死者準備「孝飯」,又稱「奉飯」,亦即寺待死者的餐飲與生活作息彷如生前一般,於黎明後供盥洗用具、早餐、香、銀紙;黃昏時再上香供其晚餐。如此直到滿七或百日結束為止,才改為初一、十五晨昏各拜一次;直到對年才不再供膳祭拜;到了合爐後,則依年節祭祀的方式。
【供品】早晚飯如米飯、雞肉、米粉等。
【金銀紙】銀紙(約一炷香後才燒化銀紙)。
四、辭生
【由來】死者在被裝入棺木的入殮前,家屬為其所準備的最後一次告別餐宴,即為「辭生」,這種告別餐宴必須是六葷六素的十二道菜,家屬也請來一位好命的人,把這十二道一一端起來,每端一碗便說一句吉祥話,且作挾菜餵給死者吃的樣子,但有些地方並沒有這種辭生的習俗。
【供品】十二道菜,六葷六素
【金銀紙】銀紙
【禁忌】傳說屍體入殮時,禁忌遭逢雷鳴,遇雷鳴的話,死者腹肚會腫脹,需以銅鑼蓋其身上,才可鎮壓住。
----辭生(小殮)----
入殮前須請僧道前來舉行祭典,謂之辭生,意謂死者辭別在世的一切親人、事、物。也是死者在入殮前,最後的一次祭奠。
入殮前將死者衣袖內的手尾錢取出放入米斗內,然後分給子孫,並唸吉祥語(放手尾,咚咚響,讓子孫大發財。)
以一條長約一尺二寸的麻繩,一端串以有孔銅錢十二枚,並繫上書有「百子千孫」及「長命富貴」的小白布條二條,將麻繩另一端繫於死者身上,有銅錢及布條的一端由家屬執之,請道士前來唸經並唸吉祥語,然後將麻繩一一斬斷,死者身上的一段留著落於棺內,家屬手中麻繩用銀紙包著拿去燒化,如此表示可以與死者斷絕往來,意謂「死了死路去」讓死人的靈魂不要再來干擾世上的活人。
洗淨:在喪事中,道士在一盆水中放黑麻油,燒淨符,喪家每人用手指沾水洗自己的上眼皮,稱為「洗淨」意謂潔淨,把眼中看到的不清潔的事物洗去。在納棺、出葬、做功德時,都有這種儀式。
五、作七
【由來】死者逝世後,每七天為一次祭拜的重要日期,負責祭拜者的身分也不同, 俗稱「作七」,共有七個日期,分別是「頭七」,由孤哀子負責準備祭品;「二七」 由媳婦負責;「三七」由出嫁的女兒負責;「四七」由姪女負責;「五七」由出嫁的 孫女們負責;「六七」由出嫁的侄孫女或曾孫女負責;「七七」或稱「滿七」由孤哀 子負責;但客家人與上述閩南人的習俗略有不同,而以「四七」為女兒七。又因現代 為工商業社會,有將七七四十九天改二十四天的,即頭七、七七各七天外,其他各以 每隔兩天為一七的計算方式。
【時間】每逢作七的凌晨子時開始作七,到中午才拜菜。一般作頭七、三七、五七、七七時供品會較為隆重。
【供品】作七拜菜時先準備一份三牲拜土地公,如豬肉、公雞、魚、酒。拜死者時有五味碗或十二道碗,如米飯、米粉、春乾(象徵有餘)、韭菜(天長地久)、豆乾(做大官)、芹菜(勤勞)、魚丸、肉丸(中狀元、當議員),肉片、菜頭(好彩頭)、豬腸(生男孩)、雞翅前膀(易謀生)等;以及其他果品、紅圓、發粿(象徵子孫團圓興旺)、麵頭山(又稱子孫山或女兒山)。
【金銀紙】拜土地公,用福金。拜死者,用銀紙。
【作旬】
【由來】原本死者於作七結束後,家屬會繼續「作旬」的祭拜,每十天為一旬,共有四旬,來拜祭四位十殿閻王的判官。當五旬時是第九十九日不作,而改於次日舉行「作百日」,一般各地有將「作七」和「作旬」混為一談者,而只「作七」不「作旬」。
【供品】如作七般的供五味碗。
【金銀紙】銀紙
【禁忌】居喪間未出殯之前,不可以過日,遇祖先忌日也不作。出殯後有祖先忌日則如往日祭拜,但過節(如清明、端午、中元、冬到、除夕)祭祖時,必須提前一日中午祭拜新亡者,翌日再祭祖。
【作功德】
【由來】一般喪家在死者出殯的前一晚或數晚,延請專門的道士或和尚為死者舉行 超度和供養的法事,以死者的名義施行功德,用意是為死者贖去生前罪業,即稱為「 作功德」。因為是非常專業的法事儀式,所以道壇多會為家屬準備相關的儀式用品。 當進行到「還庫」時,家屬才進行燒庫錢的活動。
【時間】為出殯前一晚開始,延續到天明,看是施行一朝、二朝或三朝的功德法事。
【供品】豐盛的牲禮、香花、素果等。
【金銀紙】庫錢、銀紙、往生錢
六、家奠
【由來】原本死者末出殯前,曰「奠」不曰「祭」,所以在出殯的當天,佈置好供 眾多親友告別致禮的大靈堂,四周安置好各方親朋好友致贈的鮮花、輓聯、果品,這 也是由家屬和親戚,最後一次為死者的肉體在家裡上香致禮的道別式,稱為「家奠」 ,但一般多以「家祭」稱之。在抬棺出院子轉柩後,親戚尚未上前祭拜前,得先由家 屬供上五醴生祭,稱為「起柴頭」或「起車頭」,「五醴」是由出嫁的女兒或外孫, 分別從婆家送來的「牲禮」,擺在靈桌上後,家屬與外家親戚依序三跪九叩,此時喪 主要跪地回禮。
【供品】五牲醴、水果、禮品等。
【金銀紙】銀紙 【禁忌】-喪事時,忌諱淚水滴到屍體上,相傳這位流淚的人將會發瘋。
七、公奠
【由來】原本死者未出殯前,曰「奠」不曰「祭」,在出殯的當天,佈置好供眾多親友告別致禮的大靈堂,四周安置著各方朋好友致贈鮮花、輓聯、果品,這也是由死者或家屬的友人、機關團體集體上香、鞠躬或捻香,最後一次為死者的肉體在家裡致禮的道別式,稱為「公奠」,但一般多以「公祭」稱之。
八、出殯(路祭)
【由來】當家奠、公奠完畢,也請專業的道士前來誦經,封棺後,送葬隊伍抬棺發引要正式出發前往安葬的墳地或納骨塔,稱為「出殯」或「出山」。當出發的時刻到時,家屬先將銀紙燒化,大家再出發,沿途仍要邊走邊散銀紙,稱為「買路錢」,遇到過橋時,也要置放一些銀紙在上,用以驅邪祈福。送葬隊遇到路邊有人為死者擺上香案行時,稱為「排路祭」,喪家要上前跑地回禮,並以白布或毛巾答謝。
【供品】-路祭時供有牲禮、水果、酒、鮮花、臘燭。
【金銀紙】-銀紙。
九、安葬
【由來】當送葬隊伍發引將靈柩送達墳地時,置於壙旁,家屬依男左女右的傳統習俗跪地哭別,男性家屬跪在靈左,女性家屬跪在靈右,同時要把亡者的「魂帛」牌位等放在供桌前,等道士唸完經後,開始「放栓」,亦即在棺木某個部位打洞,插入木槓通氣用,以便屍體早日腐化。最後再依地理師擇定的下葬時辰準備放下靈柩、魂帛或銘旌,再掩土封壙,喪主必須以鐵鍬剷下第一剷土埋於棺木上,即稱為「安葬」。
【供品】花、酒、牲禮、水果。
【金銀紙】銀紙。
【禁忌】棺木要入壙時,凡生肖相剋者,均需迴避以免沖犯。
十、火化
【由來】當出殯後,打算以骨灰土葬者,則將靈柩移至火化場,家屬獻牲禮等祭拜後,由子孫點火予燒化,稱為「火化」,火化後家屬以約定的時間領取骨灰,再依決定的吉曰將靈灰安置於納骨塔,或是如前述土葬的安葬方式處理。
【供品】鮮花、酒、牲禮、水果。
【金銀紙】銀紙。
十一、祀后土、點主
【由來】當掩垵葬孝墳後,也需在墳地立后土碑,寫上「后土」二字,並準備供品 祭祀后土神,且正式稟告后土神土地公請其守護庇佑新亡者的墳地與亡靈,稱為「祀后土」。古代原本多請舉人、秀才或有身分的人為家屬執行此項祀后土的儀式,現代 多請道士或地理師代為執行,以硃砂筆寫完後,將筆朝太陽的方向擲去,一邊擲一邊 念吉祥的字句,而墨筆則留在原地。當「祀后土」後,接著便是執行「點主」的儀式 ,即子孫為了求吉祥發達聰穎高陞,昔日請有身分地位的賢達者充任「點主官」,現 在多由道士或地理師擔任,用硃砂筆在捧主者所背負的神主的上下左右中點上朱筆, 攘著再以墨筆於硃點上點上墨點,並誦念吉祥字句祈福,此即「點主」。點主畢,再 由道士撒五穀(五種穀子)於墓園,剩一些分給子孫,並帶一塊墳土回去,有象徵子 孫繁衍、五穀豐登之意。
【供品】「祀后土」時備蠟燭、鮮花、酒、三牲、水果。
【金銀紙】壽金、刈金、福金。
十二、返主安靈
【由來】當送殯完成,死者的神主牌位從墳地迎回家鄉供奉,魂橋內載著捧主者, 並需拿回裝有墳土和五穀的斗,稱為「返主」。繼而神主等安置在一張臨時供奉的「 靈桌」上,擺上相關供品。請道士誦經,上香點燭舉行「安靈」,稱為「安靈」或「 豎靈」,家屬也要燒香祭拜與哭嚎,表示追念之意。
【供品】備蠟燭、鮮花、酒、五味碗、水果。
【金銀紙】銀紙。
【禁忌】靈桌上多燃著油燈,燃油俗稱「莿油」,忌碰觸,俗傳碰觸的話身體會有疼痛感。
十三、巡山
【由來】當喪禮結束後的第二、三天或第七天,死者的家屬穿著喪服到墳地察看有無異狀,並且準備供品祭拜后土和亡者的墳塚,稱為「巡山」或「巡灰」。
【供品】拜后土以牲禮、水果、酒;拜祖先以牲禮、五味碗、水果、酒。
【金銀紙】拜后土以壽、刈金、福金;拜祖先以銀紙。
十四、作百日
【由來】當人逝世滿一百天時,習慣要再祭祀一番,或延請道士、和尚唸經。舉行盛大的供養法會,或僅是家人自行祭祀,稱為「作百曰」。
【供品】牲禮、五味碗、水果、酒。
【金銀紙】銀紙。
十五、作對年
【由來】當死者逝世滿一週年時,死者已出嫁的女兒皆要返回來供奉牲禮祭拜,也有延請道士、和尚誦經作法事的,稱為「作對年」。此曰結束後,才算脫去孝服。
【供品】牲禮、五味碗、水果、酒。
【金銀紙】銀紙。
十六、除靈
【由來】一般喪家於「尾旬」、「作百曰」或「作對年」時,將臨時「安靈」或「 豎靈」時所作的「魂帛」和香爐完全撤除,並選一個吉祥的方向將這些東西丟棄,請 道士唸經、上香、燒銀紙,當日死者已出嫁的女兒也要回來祭拜,稱為「除靈」或「 推靈」。除靈的翌日,喪家婦女換素服,到寺廟行香後,表示去除喪家的不祥後,才可回家省親,稱為「行圓」。
【供品】牲禮、五味碗、水果、酒。
【金銀紙】銀紙。
十七、合爐
【由來】當死者的喪期屆滿時,將供奉死者的新牌位火化,或將其香爐灰一部分放進供奉祖先牌位的香爐內,並將死者的姓名列入祖先牌位內,稱為「合爐」。一般泉州人在合爐時,會視「作對年」是前半年或後半年,多會避開過年期間而選在六月或十月、若「作對年」是在十月或十一月時、才會選在十二月合爐。至於漳州人多在「作三年」和「除靈」時同時進行合爐的儀式。合爐後,一切便恢復正常作息。
【時間】上午
【設置地點】祖先牌位前。
【供品】牲禮、水果。
【金銀紙】刈金、銀紙。
十八、其他葬式
(一)火葬:
分為二種方式;一為遺體出殯後,再送往火葬場火化,火化後家屬揀骨裝甕後再行土葬或安置於納骨塔內。二為遺體先行火葬後再出殯者,靈柩送往火葬場並無特別儀式,火化後再舉行告別儀式。
(二)招魂葬:
亡者若因意外事件死亡,遺體無從尋覓時,則須舉行招魂葬。先請道士前往出事地點,以草紮成人像,臉畫五官,頸部釘縫上衣,上衣下端釘縫裙或褲,褲腳穿鞋弔襪,將草人掛在一竹竿之頂,另以白布弔一白雞,以資引魂,待白雞啼叫,卜得聖筶,即表示亡魂已歸來,此時竹竿會自行搖動,多人皆扶持不住。引魂後至路旁所搭靈厝,其內置有交椅二把,一大一小,俗語:「大椅坐,小椅置腳」,蓋草人腳不可放在地上,待做完法事之後,將草人與靈厝一起火化,也有將草人裝入木板盒內而舉行出葬儀式的,也一樣要立墓,以供子孫追思膜拜。上述白雞飼養至出葬後,即贈與道士。招魂葬大都因溺死或事故而亡,無法尋屍。古習則製銀牌一面,寫死者姓名,咬指血點之,納於金斗內葬之。
(三)獵七葬:
一個家內同時辦理二件喪事,或一年之內重喪者,俗以為凶煞極重,所以就有了草人之喪,俗謂:「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無三不成禮。」不幸重喪者,恐連續有三喪發生,用草紮一偶像,請道士在臉上畫下五官,並給予開光,穿著第二位過世者的衣服,或用畚箕放置,或裝入紙棺內,並供祭一碗飯及一枚鴨蛋,在重喪殯行列中,僱人捧持草人及供祭之物,行至本村莊以外,棄置於路上,以此權充三喪,藉以排除其發生之可能性。也有將紙棺帶至墓地,於靈柩進壙後,同時埋下,有些地區除了草人之外,另須用白雞及鴨各一隻,白雞用於敕符,鴨則用於押煞。
(四)天主教葬禮:
誦早課經。
彌撒聖祭:全體參與彌撒。
追思禮:全體同至靈柩前,誦追思已亡祝文。
行祭:先由司祭降福祭品,後由喪家自行奠拜。
告別式:全體依序向靈柩灑聖水,行鞠躬禮,或向遺像上香,並行鞠躬禮。
弔辭:由喪家自行準備。
封棺(封釘):所用子孫釘,由司祭祝聖後交還喪家自行封棺。
出殯行列:遺像、彩輓、輓聯、花環、大鼓、樂隊、教友、司祭、靈柩、喪家、親朋。
掩土:先由司祭降福墓壙,繼即掩土埋葬。
立牌位:喪家可在家中立亡者牌位,懸掛遺像,晨夕上香為其誦經祈禱。
十九、喪葬禮節流程
臨終(會)→通知子孫→併廳、舖水舖→移舖(會)→遮神→壽終正寢(會)→辭神、舉哀→子孫變服→換枕(會)、嘴含銀(會)、蓋水被(會)、供腳尾飯、燒腳尾紙、點腳尾燈(會)→吊九條、守舖、報喪(會)、買棺、看日、擇地→成服帶孝、辦理死亡登記、請僧道唸腳尾經→乞水沐浴(會)、理容、張穿、套衫、抽壽(會)、吃黑糖麵線→接棺磧棺(會)、燒庫錢(還庫)(會)、乞手尾錢(會)、辭生(小殮)→佈置棺底(會)、誦經做功德→大殮→封釘(封棺)(會)→打桶(停柩)→併腳尾物、設靈桌靈堂、早晚捧飯→印製訃聞及寄送→做七(旬)(會)→葬前準備工作、工作人員之分配、禮堂之佈置、物品之準備→出殯前日之法事→殯喪(出山)→轉柩(請棺)(會)→壓棺位(會)→告別儀式(家奠禮→公奠禮)→點釘、旋棺→啟靈→發引(會)→送喪行列→辭客→安葬(會)(祀后土)→進壙‧窆(會)點主(會)→祭墓)或(火葬→進納骨塔)→呼龍、撒五穀(會)→旋墓→返主→接主安靈(會)(入門前過火、吃甜豆、洗淨)→回食(請客)→巡山→完墳→守孝→做法事、做七日、百日、對年(會)、三年→合爐(會)→培墓(會)→做新忌→清明掃墓→揀骨吉葬(會)
二十、祀禮儀
1.神前擺供祭品。
2.點燃神案蠟燭。
3.神前獻茶三杯。
4.焚香迎神。
5.敬酌第一杯酒。
6.擲杯筊請問神明之降臨。
7.神明既降,進第二杯酒。
8.對神明有所祈禱者,擲杯筊請問神明之諾言。
9.進第三杯酒。
10.執杯筊問神明已否餐畢。
11.雙手捧金銀紙與爆竹,拜供神明察納。
12.焚燒金銀紙,燃放爆竹。
13.持酒潑洒金銀紙,稱曰「奠酒」,然後撤收祭品。 拜佛、祭祀祖先,儀式僅有繁簡之差,大體相同。
二十一、常見訃聞內容名詞解釋
在訃聞之中有許多專用的詞語,為避免不瞭解而誤用,擷取數條加以說明:
1.顯考:父親死謂之「考」,對人自稱已死之父親為「先考」或「先嚴」敬稱為「顯考」。
2.顯妣:母親死謂之「妣」,對人自稱已死之母親為「先妣」或「先慈」敬稱為「顯妣」。
3.○孺人:清代七品至九品官之妻皆稱孺人。世人用此以自稱其母具有自勉與恭敬之意在內。
4.諱○○:「諱」即為已死尊長的名字。
5.時間:訃聞中最少有三項時間:死亡、出生、奠禮及發引時間。
6.歲數:訃聞內的「距」字,乃是死亡年月相距出生年月,所得之虛數,即為歲數。六十歲以上者用「享壽○○歲」,不滿六十歲者用「享年○○歲」,三十歲以下只能用「得年○○歲」
7.不孝男:「孤子○○等」(母親健在,父親去世用),「哀子○○等」(父親健在,母親去世用),「孤哀子○○等」(父母親皆去世用)。
8.反服:兒子死,無孫或幼孫,父母在堂,反為兒子之喪持服,即所謂白髮人送黑髮人。
二十二、傳說及雜俗
1.衣裳的袖子要長得將手完全蓋住,據說手露出來,將來子孫會成為討飯的。
2.魂轎的轎夫一名喚康得喜(扛得起),一名喚李有祿(利有路)。
3.孝男及家眷,平時出外做事為方便都不帶孝而將其寄放在靈位香爐側,俗稱「寄孝」。待對年時,至土地公廟焚香脫孝。
4.訂購棺材一直忌諱稱「買棺材」,而改稱「買大厝」、「買大屋」或「買大壽」、「放板仔」、「買壽具」皆取意吉祥也。
5.棺材內底部鑿就之小方洞另削一柄自內塞出,名為「龍喉」,打桶者入窆時須將之打除。
6.「媳婦頭,查抹子腳」,指女屍由媳婦梳頭,媳婦梳頭時應跪在地上離屍約一尺以外,連哭帶號,恭恭敬敬梳理,梳頭前三後四。由女兒穿襪及布鞋。
7.屍之口中含用紅紙包之龍銀一枚,放入時,須唱:「含孝歸土」。
8.屍之面部須以四方形白布巾覆蓋,巾之四角有帶,繞結於項後。
9.男喪皆戴帽,女則包烏巾,否則即是和尚尼姑頭。
10.有些地區病人在未斷氣前就要穿上預先準備好的壽衣,如此死了以後才能得到。
11.壽衣俗稱「老嫁妝」,壽衣下身三裙二褲寓意:子孫大富。
12.壽衣之口袋皆縫死,以防錢財與福氣為其帶走。
13.俗謂屍溫最後消失之處以定死者歸於何道,若人死後全身冰冷僅腦中心仍有餘溫,則此人超凡入聖,往生西方。若餘溫在眼則歸天道,餘溫在心則歸人道,餘溫在腹歸惡鬼道,餘溫在膝則歸畜牲道,餘溫在底則歸地獄道。
14.俗曰:「一樣生,百樣死」,以老而壽終止於寢者為順終,否則即為非順終稱為凶死。凡凶死於外者,入木之際皆須至出事地「引魂」,同時請僧道至出事地點誦經超渡亡魂。死亡地點如在海外,則向者死亡地點的方向或到海邊舉行遙祭。
15.俗謂地獄有枉死城,人被處死、毒斃、或縊死、自盡等,靈魂定會被閻王幽禁在枉死城,所以必須延請道僧讀經向閻王求赦罪,以便由枉死城救出。溺水者須作「牽水懺」,難產而死的作「牽血盆」。須製作五、六尺之圓筒形迴龍燈,產死者糊紅紙,溺死者糊白紙。須執魂旛至出事地引魂,否則其魂將徘徊不去為厲鬼在該地而產生「抓交替」之惡性循環。溺死者尚需牽懺,牽亡魂出困境,否則永不得超生。車禍死者再開枉死城。投環者須作「放索」。服毒者要做「解藥」。被殺而死者,要作「解刀法」。在床上氣絕者要「打眠床架」。
16.祭品中不用鴨與蔥,鴨與押同音,蔥、娼同音故不用。
17.死後若有仇不能報,則於棺內置木炭,能使死者至陰間報仇。
18.將吊屍入棺的白布條,撕下一小塊塞入腰間,俗傳如此可使己身及兒孫身體健康永不腰痛。
19.若兒孫或親戚中患有痼疾者,此時可至棺側,以銀紙在患部自上往下掃若干次並說:「請仙命挑到土州去丟掉。」俗信如此做病況多能痊癒或減輕。
20.屍入棺,慎防眼淚滴落屍上,俗謂淚沾屍則死者靈魂即不能脫離肉身而超生。
21.入木時子孫人影落入棺內為屍所壓,必犯煞致死。
22.入木時如逢雷鳴,以為死人的肚子會脹起,因此要用鑼蓋其腹部。
23.屍身左手執手巾,右手執摺扇供搧涼用,也表示亡者透心涼,無牽無掛而死。
24.另置棉線若干條,其條數乃死者年歲再加一,俗稱「長命線」。
25.難產而死者一屍兩命,則須再加一替身尪仔湊成三人,而免家人再有死亡之忌。
26.死者入殮後,則將死者移舖時所用之諸物,棄之於荒野,謂之「送腳尾」。此時有洗淨之俗,即拔除邪穢之意,及驅除不祥。
27.親朋至喪家慰問,謂之「埋(覓)喪」、「問喪」或「探青」。
28.女婿祭時,席上加紅毯,因其為外人故加毯以示尊敬,然女婿不可跪在毛毯上,俗謂:「今世跪毛毯,來世睡豬穴」,須先上前將紅毯折一角示不用,乃行三進三退之大禮,上香、奠酒、叩頭,若逕用紅毯,將被笑為不知禮。
29.朋友上香,昔日皆用二條香名為「參香」,近年來人人交遊廣闊,用線香則爐易滿,故改用香末,所以稱為「拈香」。其禮為朋友兩兩上前拈香,先向遺像一鞠躬,前進,自香末盤中拈香末置於香爐上三次,後退,向遺像一鞠躬,左右孝男孝眷答禮,向左右孝男孝眷各一鞠躬,退下,禮成。
30.夫妻之一方若亡,則健在的一方,可以祭拜,僅立拜不跪,且在朋友拈香之後行之。
31.割棺時由棺木上割下一小木片,持放於香爐內,取以「丁蘭抱木拜母」之古意。
32.丈夫年輕喪妻,日後如欲再娶,則發引前須「過番」,於妻柩兩側各置一長椅,丈夫攜一包袱,一支傘,由柩上跨越,表示各行其道,互不干擾。此意即先生假裝要到外地去,亡者信以為真,則不會再回家來糾纏先生。
33.丈夫先亡,其妻不得送喪,除了欲再嫁的婦人,概不送喪。長輩亦不送晚輩,否則死者將不得再轉世。妯娌亦不相送,俗謂「送東西(妯娌),會敗(窮)」。
34.出葬時靈柩不可自喪宅後繞之,否則即謂之「纏龍」,俗信子孫將因此而窮困。
35.棺柩之放栓(放水)又稱為「開龍門」,俗信若未打通而埋之,子孫將有啞者。既通,孝男則以土丸封之,以免臭氣外溢。
36.俗諺:「查某子灰及吹」即墓上之灰土由女兒出資,吹即鼓吹、八音等也由出嫁女兒等出資僱用。
37.掩土時除了影子不可落入墓穴中外,足跡亦不可掩沒,若留有足印,須先以鋤面抹平,始可加土於其上。
38.祭土地公之牲禮中必有鴨蛋,祭畢則剝其殼而撒於墳上,表示亡人能「脫殼」再生。祭墓之銀紙留下一些不燒化,與蛋殼同撒於墳上。
39.喪鬮煞:目擊喪家推靈或出殯而致生病,俗信此為邪神作祟稱「喪鬮煞」,須於百日忌內取靈桌桌裙一端或香條等用以洗身,病就會痊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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