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奠文概說
(一)意義:
奠禮儀式進行當在靈位之前對亡者因懷念而誦讀的追悼文詞統稱為「奠文」,初喪未葬者不曰「祭」而稱「奠」,出殯之前舉行「奠禮」,出殯後或對年合爐後才稱「祭」。大體上奠文一內容不同可分成三類 :
1.家奠文:即在家奠禮當中由家族在靈所念的懷恩文章。
2.公奠文:即在公奠裡當中由親友及機關團體在靈前所念的追悼文章之統稱。
3.文:即親族與親戚在靈前敘述亡者生前德文章。
(二)家奠文:
例1.奠父亡之例
維中華民國00年0月0日不肖兒謹以香花酒饌之儀至奠之儀於爸爸您的靈前曰。嗚呼 ! 生兒年幼,不省晨昏,待拳無狀,變起俄頃,江城絕唱,黃鶴一去不反,世路崎嶇,誰憐無父之人,詠孟忠哭竹之詩,傷心鬼;頌黃香溫之文,淚濕滿襟。哀哉爸爸,賢孝溫仁,與母相首,鶼鰈情深,平居儉約,撫教殷勤,如今芝蘭郁,庭樹濃蔭,方期雙星並壽,日月同春,平地雷聲,禍由不測,一夢不醒,無術返魂,望白雲悠悠,懷萬古,恨歲月匆匆,天地無情。前塵若夢,呵護之餘溫猶在,荒郊月冷,自今路隔幽明,今日承西去,應在瑤天,何年化雨東來,復春庭,生一束,酒三,父其有靈,來格來,嗚呼哀哉。
不肖兒○○○叩上
例2.奠母文(將前稍修首段與末段保留,中段修改,即可改成奠母文)。(首段略),哀哉媽媽,賢惠慈仁,與爸結褵,伉儷情深,修婦道以佐清風,苦而不伐;勤家事而伴明月,備級辛勤。如今芝蘭芳郁,庭樹濃蔭,方期雙星並壽,日月同春。逢玉京之召促,一夢不醒,天不假遺,父將安適?地不載德,兒將誰親?望白雲悠悠,繫懷萬古,恨歲月匆匆,流水無情。
(三)公奠文
1.悼教育界:
緬懷先生,剪裁桃季,蔚庠序之蒼鬱;作育英才,樹國家之大樑,傳音馬帳,遐邇景從,楊芬杏壇,儒林推重,方為多士之倚賴,師道之股肱,竟因公遽殞,其奈天不假年,嗚呼痛哉,唯觀先生兒孫滿堂,蘭桂騰芳,成才成器,一門龍象,道統延續有人,滿門桃季競旺,因此就生命的意義,是在創造宇宙繼起的生命,生活的目地,是在增進人類全體的生活之至高無上的服務人生觀而言,先生名至實歸,當之無愧,應可了然無憾。故我等謹虔誠 祝先生駕返極樂而登入仙鄉。
2.悼友人:
先生之性,篤實忠良,處事公正,待人慈祥,創業有道,訓子義方,敦親睦族 里鄰榜樣,樂善好施,人人共仰,一生為公,水利建設貢獻良多,功績難量,退休養生,熱心公益,子孝孫賢,各展所長,分就各業,成就輝煌,應在高堂,享壽天眷,胡天不佑,據夢黃梁,噩耗傳來,有戚皆傷,從此永別,長隔陰陽,留善在世,含笑歸仙,敬具素果,聊表哀悼,英靈如在,馨我心香,嗚呼尚存
二十二、唁文唁電
- 意義
親友接到惡耗時,未克立即抽空去慰問或前去奔喪,而已書信或電報向家屬表示慰問之意者,謂之「唁文」或「唁電」。親赴喪宅向逝者行禮致哀者為之「弔」,向喪家表示慰問之意謂之「唁」或「慰」,即弔「喪」唁「生」,其意乃對逝者是弔,對生者是為「唁」。
(二)「尊文」與「唁文」之分別
1.對逝者表達敬意、景仰、追思、懷念感恩的文詞都稱之為「尊文」,故其結尾語應有「敬輓」兩字,「安葬」或「火化」後才稱為祭文。「祭文」文末結尾語不用「敬輓」了,只有「尚」兩字而已。
2.對逝者家屬表達慰問、嘉勉、歉意、撫卹的文詞都稱為「唁慰」或「唁電」故以電話、書信向喪家家屬表示唁慰之文詞或電文絕不可書「敬輓」兩字才對。
3.如一則向逝者致敬,一則向家屬致唁,可一併表示稱「弔唁」。
二十三、奠禮程序
本單元將介紹奠禮的過程到出殯安葬,奠禮舉行會場,一般是莊嚴神聖的,通常奠禮舉行過後,隨即引至墓地安葬,喪葬禮俗是一件很繁鎖的工作,大都委託專業人員始能順利進行,『婆仔』是專門處理斷氣到除靈的雜務,『司工』是專作法事和出殯時的帶路工作,『土公仔』是負責扛棺木,『地理師』是擇日與看風水,整個過程,需要別人協助的地方很多,所以對於前來協助後事者的態度應如下:
1.『死人頭事濟』,喪事事情繁雜,每一個細節都牽扯到專業部分,所以自聘或不請自來者,可能不少,主家應該請則請,該婉拒則婉拒。
2.對禮聘前來協助者,無論何事,主家需充分尊重,但仍要有主見,該花則花,該省則省。
3.要以心存感謝的心,禮貌對待每一個來協助後事的人。
二十四、奠禮準備
1.觀念:奠禮應莊嚴肅穆,故孝眷不宜在奠禮進行中嚎啕大哭,以致影響奠禮的次序。
2.所有約雇樂團與陣頭只是供行列用,絕對不可佔用奠禮進行的時間與妨礙肅穆感。
3.奠禮務必依聞內所定時間進行。
4.各項工作人員各就崗位及敦請賓客就位,家屬除兒子與長孫在柩邊準備引爐外,其餘子孫應在奠禮十分鐘前進入會場的最前方席位入座〈準備參加宗教儀式〉。
5.司儀人員宣布佈奠禮開始時間、家屬禮進行時間、公奠禮進行時間、公奠禮開始時間與禮成發引時間,以便讓親友與工作人員心裡有準備。
6.轉柩,一般由宗教師(道佛人員)指揮,並由抬柩人員為之,有三種方式:
(1)直接將靈柩移至禮堂靈案內。
(2)移柩至禮堂靈之後面。
(3)只由抬柩者輕移動一下象徵移柩。
然後由兒子與長孫各執仗與招魂旛恭請靈位與香爐,安靈位於靈堂前中央位置會場人員應肅立恭迎。
二十五、奠禮程序
(一)奠禮開始 奏樂(不用樂著略)。
1.告靈:由長子點鄉炳告尊親靈位後入座。
2.宗教儀式:由宗教師主持,舉行宗教儀式:佛曰「說法」(一般廿大悲咒、心驚、往生咒或直接唸彌陀經),道曰「講經」或「請神」(召靈),天主曰「彌撒」,基督曰「證道」
(二)家奠禮開始 奏樂
1.家族拜奠:
(1)子、媳、女拜奠:由長子擔任主奠。
(2)內孫拜奠:由長孫擔任主奠。
(3)外孫拜奠:由長外孫擔任主奠。
(4)內外曾(玄)孫拜奠:由長曾孫擔任主奠。
(5)義子(媳)女(孫)拜奠由○○○擔任主奠。
(6)護喪夫(妻)拜奠。
2.族親拜奠:由○○○擔任主奠(亦可按輩份而分單位)。
3.親戚拜奠:親戚拜奠可以按輩份再細分單位,人數不多時亦可將單位合併舉行。
(1)子的姑父(母)及其後裘。(父歿此為先)由○○○主奠
(2)子的舊父(母)及其後裘。(母歿此為先)由○○○主奠
(3)子的姨父(母)及其後裘。(母歿此次之)由○○○主奠
(4)媳婦之娘家親(包括孤子的連襟)由○○○主奠
(5)女婿(義婿)(女婿不得代理,各別行禮,但客家禮不舉行個別跪拜禮)。
(6)侄女婿。由○○○主奠
(7)孫媳婦之娘家(包括孫之連襟)。由○○○主奠
(8)內外孫女婿。由○○○主奠
(9)侄孫女婿(義孫女婿)。由○○○主奠
(10)曾孫輩之親仿前例。 由○○○主奠
(11)其他親戚(包括之表兄弟姊妹,及親戚之眷屬等)。 由○○○主奠
(三)公奠開始奏樂
(1)治喪會公奠(無治喪者免)。
(2)報告故人生平事略。由○○○報告。
(3)各機關團體公奠。
(4)親戚親友 詞。
(5)讀唁文(電)。
(6)致感謝詞。
(7)自由拈香。
四、禮成奏樂
※出殯奠禮後
一. 家祭
1.意義:
國民禮儀範例第六十四條:凡家屬宗親舉行之祭禮為家祭。第六十四條:家祭在服喪期滿或歲時令節,或受祭者之冥旦紀念日,在墓地或其他識當場所之,如人數眾多,得由家長或族長主祭,與祭者依行輩次序排列,由主祭領導省禮。但有祠堂者可於祠廟行之。
2.家祭禮儀式:第六十五條:左列儀式,亦得僅依本條第九款規定行禮。
(1)祭禮開始。
(2)全體肅立。
(3)主祭者就位。
(4)與祭者就位。
(5)奏樂(不用樂者掠)
(6)上香。
(7)獻祭品(獻花、獻酒、獻果)
(8)讀祭文(不用祭文者略)。
(9)向祖先神位(遺像、靈位、墓位)行禮(本款之行禮指鞠躬,直系卑親屬行跪拜禮)。
(10)恭讀遺訓或報告行誼(無遺訓或報告者略)
(11)奏樂(不用樂者略)。
(12)禮成。
當宗親進行家祭時,受祭者之家屬或後裔應在祭案側答禮。
二.公祭
1.意義:國民禮儀範例第六十條:具有左列各款事蹟之一者,得由有關機關、學校或公私團體決定,舉行公祭。
(1)先聖先賢先烈。
(2)對國家民族確有卓越功高者。
(3)對社會人群文教民生有特殊貢獻者。
(4)除暴禦侮捐驅者。
(5)年高望重者,德行優異者。
(6)對各該機關、學校、團體有特殊貢獻者。
2.公祭禮儀式:國民禮儀範例第六十二條規定。
(1)祭禮開始。
(2)全體肅立。
(3)主祭者就位。
(4)陪祭者就位。
(5)與祭者就位。
(6)奏樂(不用樂者略)。
(7)上香。
(8)獻祭品(獻花、獻酒、獻果)
(9)讀祭文(不用祭文者略)。
(10)向遺像(靈位、墓位)行三鞠躬禮。
(11)報告行誼(宜簡要,亦可從略)。
(12)奏樂或唱紀念歌(亦可從略)。
(13)禮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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