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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分類:殯葬禮俗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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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奠禮儀式

()家奠禮:

家奠禮時間按內親外戚人數多寡而定,通常以二十分鐘至為宜。其儀式下:

1.奠禮開始。

2.與奠者就位肅立。

3.奏樂(不用樂者略)

4.上香。

5.獻奠品(獻花、獻果、獻酒)家奠時通常以酒灑地故不可獻酒。

6.讀奠文(不用奠文者略)

7.向遺像或靈位行禮本款之行禮指鞠躬或跪拜,直系卑親屬家奠時行跪拜禮)

8.奏樂(不用樂者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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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奠文概說

()意義:

奠禮儀式進行當在靈位之前對亡者因懷念而誦讀的追悼文詞統稱為「奠文」,初喪未葬者不曰「祭」而稱「奠」,出殯之前舉行「奠禮」,出殯後或對年合爐後才稱「祭」。大體上奠文一內容不同可分成三類 :

1.家奠文:即在家奠禮當中由家族在靈所念的懷恩文章。

2.公奠文:即在公奠裡當中由親友及機關團體在靈前所念的追悼文章之統稱。

3.:即親族與親戚在靈前敘述亡者生前德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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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喪服禮儀

國民禮儀範例喪服之有關條文第五十五條:為亡故親人服喪日期,自其逝世日算起,喪期分以下五等:

等別,服喪期,亡故親人

一等,服三年之喪(實二十五月),父母

二等,服一年之喪,祖父、母;伯叔父、母;夫妻;兄、弟、姐、妹;姑夫之父、母;子、女;姪、姪女;過繼者與養子女為親身父母。

三等,服九月之喪,堂兄、弟;夫之祖父、母;夫之伯叔、母。

四等,服五月之喪,伯叔祖父、母;堂伯叔父、母;從堂兄、弟;姑表兄、弟、姊、妹;堂姊、妹

五等,服三月之喪,曾祖父、母父之姑; 孫媳;曾孫 甥、甥女; 婿 ;舅姨表兄、弟、姊、妹

對於妻族或未規定喪服之親屬,得比較前項相當親等親屬之所服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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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會場布置

會場以設於殯儀館最為理想,假如是利用喪家附近曠場地或巷道等則須預先搭蓬。依親友人數多寡與地形寬廣而決定會場的規模。

()靈堂:

依會場規模布置靈堂,並配合奠品之多寡來布置,通常靈堂之布置之有關方面有:搭帳棚的、做花的與葬儀社、燈光與音響、桌椅等項目,以及靈堂前鈴錠錩鑢 ﹝祭器﹞、遺像、「奠」字,橫、與輓聯、靈 ﹝親戚﹞、軸幛等。

1.奠品:一般均為罐頭、糕餅、水果、煙酒食品類。可按聲望而由外向內排列整齊,名望高的排在外則名字明顯,切勿將親友名字遮住。

2.牲禮:愈簡單愈好,目前南北各地仍有親戚備辦牲醴之俗,宜儘量折合現金由喪家自辦為宜。

3.藝盆與花籃:如無準備藝盆桌,則可布置在拈桌上;花籃係親友所贈,應按場地地形布置。

4.拈香桌中置插香爐﹝轉柩後﹞與拈香爐﹝視賓客人數而訂幾組﹞、爵杯、酒﹝茶﹞、鮮花、水果、燭台、香等。拈香桌前除中間留空外餘擺二對花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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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訃聞稱謂

()以顯考﹝妣﹞為抬頭為抬頭時的範例

1.以兒子名義為父親發訃聞

例﹝父逝母在時;抬頭用顯考則自己稱為孤子﹞

顯考○公緯○○府君痛於中華民國○○年○月○日○時○分壽終正寢…….子女等隨侍在側………

○○ ○○ 泣血嵇類

○○○ ○○○ 泣血嵇首

○○ ○○○ 拭淚頓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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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禮的習俗

一、臨終處理

1.臨終的概念:

病者將死之前通常有迴光返照的現象,俗稱「反青」,會有託孤及立遺囑之行為,或分手尾錢給予子孫。假如氣息奄奄轉為冒汗,俗稱「爬坡」。其實是汗腺及泌尿系統已無縮緊之力。家屬在其嚥氣前要為他舉行「淨身」「換衣」「移水舖」「舉哀」「遮神」等行為。

2.水舖:

以厚木板一張﹝六尺長三尺寬左右﹞用椅子墊高置於廳旁,勿緊靠牆壁。古禮男徒正廳、女徒內室,現則一律在廳:男移龍方﹝進門之右方﹞女移虎方﹝進門之左方﹞,或以神明牌位之方向、男左女右、頭裡腳外。

3.淨身:

嚥氣前家族為他擦拭身體謂知「淨身」。通常是用茉草沖溫水為之。淨身後隨急穿上衣服,上衣通常六件七層、褲二至三件、白襪黑布鞋、梳,頭、臉部化裝、戴上手鐲、戒指耳環、長壽針﹝女性﹞、也有戴縐紗﹝女性﹞、帽﹝男性﹞,除了意外死亡之外淨身與化裝通常在水舖上為之,然後蓋上水片被並以石頭為枕﹝或用枕頭、金紙、舊衣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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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死如事生~漫談宜蘭地區的喪葬儀式(下)          文:林清泉(宜蘭社區大學講師)/圖:邱彥貴

10. 寄釘

扶屍入棺後,將屍體安置固定不動,並經子孫最後一次瞻仰遺容,隨即加蓋,由土公釘釘,民俗忌諱人影不可被「天蓋」蓋住。棺釘分四角四吋長釘,俗稱「寄釘」。「封釘」儀式留到公奠禮後再行之。

11. 擱棺

因安葬須擇黃道吉日,且須請地理師尋覓墳墓福地較為費時,致停柩在堂,等待出殯,稱「擱棺」,俗稱「打桶」。如打桶過久,需請棺木店查看,以防屍味外洩。古時擱棺之風甚熾,今則少見。

12. 拼腳尾物、佈置靈堂與捧飯

打桶後要將腳尾飯、腳尾紙及污穢物品等移走稱「拼腳尾物」(習俗上,不可馬上丟棄,必須稍加整理、包妥、暫時放置,俟出殯日請人清理),然後在靈柩前佈置靈堂,以白布遮靈柩、置靈幃、遺像、靈桌(下放亡者鞋子、毛巾供換洗用)、供奉魂帛、招魂幡、置白蠟燭一對、設香案、鮮花果品、燈火日夜不熄、備親友之弔唁。自大殮起每天要奉飯,有人奉三餐亦有二餐(直到滿七,滿七後只要每月朔望各捧一次) ,早晚要捧臉盆水供亡者盥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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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死如事生~漫談宜蘭地區的喪葬儀式(上)          文:林清泉(宜蘭社區大學講師)/圖:邱彥貴

壹、前言

父母喪,為人子者悲淒哀痛,乃人之常情,而遵循喪禮,盡人之孝道,為我傳統美德。故儒家特別重視殯葬,而制有喪禮。子曰:「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所以喪禮應哀傷肅穆、誠敬莊嚴,透過喪禮儀式,表達為人子內心的不捨。

死,人生之終也。合禮與否,全在於心意表達是否虔敬,而不在乎競相舖張,以奢華為榮,反而失禮失序。是故,喪葬禮儀的要求在合俗、合宜、合情、合禮。使能在面臨失去親人的同時,不致茫然失措。能夠有調、有序、有理、有節的來料理親人的後事,讓逝世的親人,在眾人的哀思中,祥靜、有尊嚴地走完人生的最後旅程。台灣地區由於族群習俗的歧異,南北風俗的差異變化甚大,本論述僅略出宜蘭地區的喪禮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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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禮儀~從宜蘭地區喪葬禮俗談起         引用文:林清泉(宜蘭社區大學講師)/圖:卜華志

一、前言

由於經濟的發展,功利主義不斷地滲入「以禮節俗」的宜蘭傳統禮俗,使原來誠敬莊嚴的本質,任由虛華浮誇的陋習蔚為風氣,而目前喪葬儀節正是反映出這種失序的現象。又原本冀望以祭祀來教化民眾,推廣社會行為道德,所以祭祀是禮俗的社會基礎,然而當前的祭祀活動,已漸脫離傳統「祀天祭地」的宗教觀,而呈現出以私利為導向的不正常流行,使得對祭祀神祇的虔敬謙和,受到奇風異俗的風行而逐漸喪失,將使傳統禮俗面臨喪失原本穩定的基盤,遂使社會秩序呈現脫序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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