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訃聞稱謂
(一)以顯考﹝妣﹞為抬頭為抬頭時的範例
1.以兒子名義為父親發訃聞
例﹝父逝母在時;抬頭用顯考則自己稱為孤子﹞
顯考○公緯○○府君痛於中華民國○○年○月○日○時○分壽終正寢…….子女等隨侍在側………
孤 子 ○○ ○○ 泣血嵇類
孤 婦 ○○○ ○○○ 泣血嵇首
孤 女 ○○ ○○○ 拭淚頓首
【說明】
父逝母在時如果子女以長成應以子女名義為父親治喪,自己稱「孤子」、「孤女」以與抬頭「顯考」相對稱。如必須以母親名義發訃聞時,則抬頭就須改用「先夫」,若不自稱「孤子」、「孤女」時,可改用「男」、「女」自稱,不可用「孝男」、「孝女」等,因為文中有「不孝男等隨侍在側……..」,顯然前後稱謂矛盾。
2.以兒子名義為母親發訃聞
例(母逝父在時:抬頭用顯妣則自己稱為哀子)
顯妣○母○孺人?○○慟於中華民國○○年○月○○日○時○分壽終正寢…… 子女等隨侍在側………
哀 子 ○○ ○○ 泣血嵇類
媳 婦 ○○○ ○○○ 泣血嵇首
哀 女 ○○ ○○ 泣淚嵇首
女 婿 ○○○ ○○○ 拭淚頓首
【說明】
母逝父在而子女早以成家立業時,應以予子女立場為母親治喪,自己謙稱「哀子」、「哀女」或「男」、「女」以與抬頭的「顯妣」相對稱。如必須以父親名義發訃聞時,則抬頭就須改用「先室」而非「顯妣」了。
3.以兒子名義為父親(母)親發訃聞(父母都已不在了)
顯考○公○○府君
顯妣○母○太孺人名○○慟於……子女等隨侍在側………
孤 哀 子 ○○ ○○○ 泣血嵇類
媳 婦 ○○○ ○○○ 泣血嵇首
孤 哀 女 ○○○ ○○○ 泣血嵇首
女 婿 ○○○ ○○○ 拭淚頓首
【說明】
父母皆已不在了的自稱為「孤哀子(女)」,家族自稱不可加「孝」字。
(二)訃聞稱謂解釋
孤哀子:無父謂之「孤」,因而父死自謙稱為「孤子」,無母謂之「哀」,故母死自謙稱為「哀子」。父母皆已亡故時要自稱「孤哀子」,亦可乾。
1.乾脆自稱為「男」或「子」就一目了然。
2.媳婦:子之妻謂之媳,「媳」與「子」是相對稱,故應並列,而且要連姓帶名寫在其丈夫的名旁。
3.孤哀女:孤女、哀女、孤哀女三種自稱與孤哀子之用法同,可簡稱為「女」。
4.女婿:女婿係「半子」,有女才有婿,故女婿必須緊排在女兒之邊以成偶。
5.義子女:分為兩種:
(1)乾女兒或口頭認親之子而不同居之義子。
(2)幼時沾「水米」之恩之義子。
6.期服孫:古人重「長孫」如子輩均不在由孫輩發訃聞,則抬頭為「顯祖考(妣)」而下款長孫自稱為「承重孫」,其他為「期服孫」即內孫兒。
7.外孫:女兒之子為「外孫」,其妻為「外孫媳」;女兒之女為「外孫女」,已婚者加(適○),其夫婿為「外孫女婿」。四者要冠本姓。
8.曾孫:依序可分三種:
(1)內孫之子女稱「內曾孫」簡稱「曾孫」、「曾孫女」。
(2)外孫子女稱「外曾孫」、、「外曾孫女。」
(3)外曾女之子女稱「外外曾孫」亦可稱「外曾孫」。
9.玄孫:曾孫之子女稱為「玄孫」、「玄孫女」。
10.姪輩:如家族人口簡單就列「姪輩」,或「姪輩」稍有名望亦可印入,但須印在家族之後
11.夫妻:古語:「少年夫妻老來伴」,夫妻是一生中最富感情也彼此最了解的人,相互信賴終生「情人」,故夫妻應列名且比孤哀子抬頭一字,字體並稍大。
12.兄弟姊妹,叔訃妯娌之用法
13.庚 男:係指與兒子同齡會之人。「庚兄弟」係與逝者同齡會的人。
14.誼 男:係指兒子結拜之人,「誼兄弟」係與逝者結拜的人。
15.族親代表、宗親代表、親戚代表、親友代表等具有身分地位者,獲至親者皆可同列護喪,端看篇幅大小而已。
16.如父母尚建在者,則最後應烈「父親」或「母親」。
(三)訃聞家族哀傷術語
1.泣血稽首:「泣血」形容父母之喪極為感悲痛,哭的眼中出血之意。「稽首」即伏著頭不能以帶哭喪著臉去面對人
2.拭淚頓首:凡「女婿」「姪女婿」「孫女婿」「義女婿」「胞兄弟」「姐夫妹婿」或其他姻親男性者古來行禮方式為「頓首」。
3.斂衽:古時婦女行禮謂之斂衽。近年來由於要使用上列哀傷形容術語,增加了喪主與印刷店的困擾,故大多採用「同泣啟」三字都以涵蓋了也無不可。亦屬一大創新。
4.父母對子女,夫婦相對,同輩份的一律寫﹝悲﹞即可 。而宗親、親友可用「鞠躬」。
七、訃聞記載
訃聞內的附屬文書記載
(一)治喪委員會
1.原則:今人往往為炫耀已榮,將無關長官、民意代表、顯達親友列為治喪委員會委員,而這些委員中真正「治喪」者,寥寥無幾。
2.名稱:治喪委員會名稱常依「生老病死苦五滿字排列「故王公有木治喪委員會」(六十九年十月三十日)共十字係序為「苦」,應改為「王公有木先生治喪委員會」共十一字屬「生」為宜。
3.組織:治喪親友的成員以熱誠服務且時間許可者由喪主或召集人因材敦聘,如非必要就不必成立委員會,僅組成「治喪會」即可。
4.人數:依喪奠工作之所需而細分成數組,以各組之正副組長聘為治喪會委員,人員要精簡、工作宜分工、計劃應周詳、辦事須縝密。
5.聘書:內容應包括:受聘人姓名、職務、奠禮時間、發聘人、年月日及文號等,並提前寄發。
(二)訃聞紙張顏色與字體
1.紙張:訃告用紙一般是八開大小的稍厚紙張對摺成四頁。
2.顏色:訃告既是代表「喪」事,因此紙張顏色應以白顏色為宜,也有用「淺黃色」亦可,但絕不可用粉紅色或紅色象徵喜慶的顏色作為印製訃聞的紙張。
3.字體:應審慎選擇、其大小比例、排版的高低與間距要適當、印刷應美觀大方、詞意用法與稱謂應正確。 三.遺照 其用意在使親友在瞻遺容,緬思昔日情誼,永軫留儀之意。尤以至親好友常將訃聞保存,見影如見人,更添思念之情。遺照可印八吋一頁,或六吋、或四吋均可。
八、治喪常識
(一)治喪須知:
為人治喪者應有「熱誠服務」之精神,各項治喪事宜瞭若指掌,務期達到「死榮生哀」「慎終追遠」的理想,在不浪費的前提下做到莊嚴肅穆地步。所以從嚥氣後直到返回家的種種事宜必須做到完善為止。
(二)治喪步驟:不論子女為「父母」親自治喪或請他人治喪其步驟如左:
1.殮前:嚥氣前設水舖→淨身換衣化妝→舉哀遮神→辭生(腳尾燈、腳尾飯、燒腳尾錢)並示喪→辦理死亡證明。
2.請宗教家(道士或和尚)擇定入殮時辰→葬儀社先把水舖用布遮住→到棺木店選購棺木→入殮。
3.請地理師選擇墓地→擇定出殮日期(轉柩、奠禮、落壙等時刻)→風水泥水匠整理墓地及挖坑(先量好柩之長寬)或連絡火化事宜。
4.謄寫訃聞及謝帖→採辦物品(文具、燈籠、喪服、白布、手帕、中西樂隊、)
5.作七及法事。
6.延聘治喪人員→召開工作會報分配職掌→決定各向進度許→到鄉公所辦理安葬許可(或連絡火化事宜)。
7.奠禮前布置→奠禮進行→出殯→辭客→上山→落壙→返主。
8.付款(葬儀社等商人)→答謝各治喪有關人員。
九、治喪人員
特聘總幹事一名(此乃大歸規模喪禮所必須):兼承主人意思,將所聘人員分配工作,並坐鎮指揮,下設各組:
1.會計組:設組長一名,並可設出納一名。將所收禮立即存銀行翌日憑票支付商人。
2.接待組:設組長一名。
(1)簽名處:設2名,負責手帕(毛巾)與胸花之發放。
(2)公奠登記處:備「單位名稱、主奠者、職稱、有否奠文」之紙備填,並聯絡司儀。貴賓接待:長官蒞臨其座位之安排。
3總務處:設組長一名,組員若干名。
(1)禮堂會場之布置:除由葬儀社布置外,有靈、銘、聯、帳、奠品、花圈、藝盆、親友座椅之排列與插。會計書組所須桌椅……等之布置與收齊。
(2)文書:「訃聞」的擬就及「謝帖」的印就、文具用品準備。
(3)配合奠禮組負責香、燭、花、果、酒、杯、茅沙盤並將拈香桌上所需物品加以布製與整理,每副牲前要放三個酒杯。
(4)配合會計組發放各種紅包及感謝品,並負責於發引後撕去鄰居紅紙、喪宅之黃白紙。
(5)奠儀後會場之清理及靈厝之運回家中,也有送到山上燒掉或於寺廟中立新神位,每當初一、十五前往祭拜一番。
(6)庶務員:負責所需物品之採購、訂購等事宜。
(7)喪服縫製人員:大凡均為中老婦女為多。
(8)餐飲管理組:社組長一名,助理員若干。
4.奠理組:
(1)司儀:公奠單位多必須增加一位連絡員(負責公奠登記處與司儀間之連繫。
(2)襄禮(禮生)二名,大場面可加贊禮者二名,係代理喪家司禮。
(3)報告平生事略:一名,聘口齒清晰、儀態謙誠,且聲音能感人肺腑者擔任。追述逝者的生平。
5.行列組:
(1)督導員及交通維護員一至數名:事先把隊伍行列編排先後,依預定路線前進,過十字路盡量 不要阻礙別人交通。
(2)開導隊:汽車、機車開導隊(沒有者略)。
(3)護柩組(沒有者略)。
(4)抬柩組及各項儀杖、花車之督導要配合受禮處第1項人員,俾便發餉。
(5)「辭客」時引起者;通常由同行父執輩或平輩一人,父歿由族長、母歿由娘家。
十、準備事物
(一)宗教儀式:
以勸善入世之道為主,所以不論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等,均可根據逝者本身的宗教信仰或逝者子女的宗教信仰,任擇一種儀式舉行。
1.做法事:佛道兩教均有做法事的現象,又稱做功德、做功果、做道場、做齋(佛事)等。
2.按各種宗教儀式做法事,如「放水燈」、「開冥路」、「開火花」、「做功德」……等所須時間通常在奠禮前一天作完,特別應以能教生慰死且不繁瑣為佳。
3.金銀紙錢:又名冥紙、冥幣、冥鈔。俗以為人出生皆欠陰間之錢,故死後乃有還庫之說。又以為亡靈赴冥途中須向陰曹差役級鬼魂買路或施捨,故喪家不停地燒銀獻紙。金銀紙錢的種類及其使用方法如下:
(1)銀錢:分大銀、小銀之分,大銀作為祭拜祖先及亡靈用,小銀作為買路或施捨鬼魂用。自始喪起即大量燒銀,有的摺成元寶形狀,於入殮時塞進棺內縫隙。
(2)四方金:又名 金,部份地區做為拜土地公用。
(3)福金:有地區以福金做為土地公金、安葬日后土用。
(4)壽金:拜神明及土地公用,信佛教者大都燒壽金及往生紙。
(5)庫金:喪葬中以庫金及銀紙燒化最多,亦有將庫前放入棺木內。凡人自冥司轉輪出世,向其生肖之庫曹所借之庫錢(充出生盤費),死後須繳庫。部份地區庫錢由女兒負擔。燒化庫錢有所謂「寄庫」,即家屬追念其他先亡之親戚,恐其短缺使用,乃託新喪亡靈帶去轉交而多燒若干庫錢。寓含有推恩及眾先祖的教孝作用。
(6)往生錢:佛教徒、齋友者常燒此錢、枉死者即意外死亡者亦燒。
(7)三寶錢:三寶腦佛教名持,一切佛陀稱佛寶佛陀所說法謂之佛寶,隨奇教法而修業者。
(8)進化錢:經衣與五色紙、甲馬、白虎、本命錢等。
(二)文具用品:
普文、謝帖及帳簿、簽名簿數本〈居喪期間就開始設〉、禮簿數本〈分物品、奠儀─分各單位〉、原字筆、簽字筆、毛筆、墨汁、大小膠帶與釘書機〈掛聯軸用〉、醬糊、刀片、各色紙張與記事簿(把各項應備應辦事宜,及要發訃聞之各賓友名單全部記錄下來)。
(三)奠儀用:
香、大燭一對、小花圈一只、水果一盤、酒一瓶、杯子四個以上(祭酒一、牲禮前三)、草蓆及毯子個一、遺像、香爐、牲禮奠品、親友座椅、非室內應搭蓬、燈光與擴音、中西伴藥。
(四)答謝用:
毛巾或手帕、白紙花(或黑色或粉紅色),鄰居貼紅紙的燒金紙包,協助奠儀人員(服務員)禮品與服務費,春干與韭菜(親戚--或以紅包用現金代替)。
(五)餐點(餐飲組定數量、價格,要注意衛生):
1.親屬及工作人員的點心、茶水。
2.出殯後如須供應餐點,以衛生經濟為宜。
3.奠儀用之牲禮與漢食之準備,及山上牲禮之準備。儘量改採素果為佳。
(六)車輛:
1.靈車及行列車輛:包括哨角、靈車、風帆、香亭、大鼓、魂轎等車輛要和葬儀社研究辦理。
2.轎車:親朋好友的。
3.大客車:如有須要一定要租或自行調派。
4.行列中如須用紼帶,可事先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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