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喪葬方面的諺語
死生大矣哉,台灣傳統生命禮俗中,喪葬之禮依據「新例無設,舊例無滅」的一貫精神,改變最少[1];由於它的禮節極其繁縟,加以禁忌又多,因此累積出很多的諺語。「無求好生,也著求好死」是許多老人家共同的心願,不過死亡並不是老人家的專利,因為「棺材貯死無貯老」、「棺材貯臭無貯老」。有人說死亡最公平,不論貧富貴賤都會死,可是台諺卻說:「一樣生,百樣死」,因為生時都是一歲,都在牀上,死時可不一定,有人高齡壽終正寢,有人英年橫死他鄉,對於前者要稱「該老該壽」,對於後者只能無奈的安慰說「身長命短」。身染重病祈求延壽須拜南斗,因為「南斗註生,北斗註死」,一旦危急,不能死在臥室以防「舉眠牀枷」,必須趕緊「拼廳」、「出廳、「扑水舖」甚至「遮神」。
不幸斷氣,屍腳準備有鴨蛋的腳尾飯,就是「去土州賣鴨卵」,準備要「扛去山裡種」。斷氣若在晚飯後是「無留半頓」,早餐前叫「留三頓」,前者被認為不吉祥,做司功時要「乞飯」祓除不祥。序大人可以在大廳死亡,其他人尤其是未婚女性,基於「厝內無栽姑」,只能在邊仔間俟終,傳統社會重男輕女在這一句話「死查甫,死一房,死查某,死一人」當中顯露無遺,即使已婚婦人,似乎也要靠丈夫的聲望才能把喪禮辦得隆重與風光讓世人感到她很有福氣,故台諺云:「有福死尪前,無福死尪後」。由於昔日傳染病很多,深怕有人在外頭染病死亡,將病菌傳給村民,因此「冷喪不入庄(社)」一直是一項禁忌,它曾被人淡忘,但2003年SARS流行期,它又重新喚醒大家的警戒心。
[1] 台灣的喪葬禮俗自1990年代開始有企業界興建私人大型納骨塔並銷售生前契約之後,才開始有比較顯著的改變,不過這些改變也都局限在一部分的儀節與用品方面而已。
由於昔日沒有死亡證明制度,加上怕引起他人,尤其是女方(娘家)誤會,是以母親死亡必須即刻去報喪,否則無法入斂,「死父扛去埋,死母等待後頭來」、「報外祖」、「報白」、「有祖報祖,無祖報石鼓」…這一系列的諺語都在強調母喪一定要孝男親自去向舅舅報喪的重要性。舅舅必須饗以茶水,故稱「報死灌水」,然後再視舅甥關係收「青白布」。台灣習俗一般是死後「一對時入斂」,入斂之前先要去買板、放板、接板;板就是棺材,罵人不孝捨不得為父母治病就說「有錢買棺材,無錢買藥」。棺材頭尾一般皆有寫字,其規矩是「福頭壽尾」,有些地區則是反過來寫,稱為「壽天福地」,各有其一套說詞。閩南人此時已經成服,孝男穿起麻服斬衰很長在地上拖便是「拖麻捾索」,手上拿的孝杖,父喪母喪材質不同,其原則是「父竹母檸」。拿起孝杖,熱淚潸然,原因是「手舉孝杖才知苦哀」。舉招魂幡也會有同樣心情,故說:「幡仔舉上肩胛才知哀」。接板以後要乞水、沐浴、套衫,亡者穿衫,算層不算件,閩南人一律穿單層,客家人則依「男雙女單」去穿。穿時依「新婦頭,查某子跤」原則進行,肚臍以上到頭由兒子、媳婦負責,亦即頭髮由媳婦梳理,若請外人做,那可是「剃死人頭重倍價」。